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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托育机构登记有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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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1-24 16: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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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甘肃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明确,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已注册登记的学前教育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性质和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向原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后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变更。已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向原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增加经营范围为“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登记机关对托育机构实行登记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来源:健康报)
文/BBunion编辑部